武器监
① 官署名。唐朝中央政府、隋唐行台省皆置,有监、少监(或副监)、丞等,掌兵仗、厩牧之事;中央政府所置,于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废,玄宗开元三年(715)又置军器监。行台省所置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九年(626)随行台省罢。② 官名。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。
① 官署名。唐朝中央政府、隋唐行台省皆置,有监、少监(或副监)、丞等,掌兵仗、厩牧之事;中央政府所置,于唐太宗贞观六年(632)废,玄宗开元三年(715)又置军器监。行台省所置,于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至九年(626)随行台省罢。② 官名。唐朝中央政府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隋朝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; 唐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; 诸道行台尚书省武器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。
府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直隶于省的府称为直隶府,与路居于同等的地位。
郡和县的合称,郡和县都是地方行政单位,春秋时郡小于县,战国时郡大于县。郡的长官称郡守或郡太守,郡丞为副长官,郡尉(郡都尉)为佐,掌武事,主领地方兵卒。汉时郡守属吏有诸曹掾,分主各曹事。秦汉时县属郡,大
官名。北魏置。唐朝人修史时。因避讳改称“第一领人酋长”。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可世袭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
官名。隋朝置,为太子典书坊长官,员二人,正四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右庶子为右中护。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睿宗景云二年 (711) 再改典书坊为右春坊,以其比中书令,置
官名。北洋政府邮政总局各处置,相当于副处长。
即“延庆宫”。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司”。
“将作司”长官。元末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三品。明太祖洪武元年(1368)随本司罢。
官名。又称宗本。清朝西藏地方官员之统称。掌治分营寨而居藏民之政事。前、后藏共置营一百二十四处,每营设营官一人或二人,设二人者,僧、俗各一,共一百六十三人。有边营官、大营官、中营官、小营官之称。道光(1
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虞部下大夫泽虞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