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卫府
官署名。隋置,分左右,掌领外军宿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武卫府》。
官署名。隋置,分左右,掌领外军宿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武卫府》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置,掌刊印佛经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废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五年(1045),于陪都应天府(今河南商丘)置南京留司御史台。后置判台事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不及三品者,为权判或管勾。
官署名。春秋时宋国置。时设右师与左师。二师各有官属,右师辖右,治所为右官; 左师辖左,治所为左官。详见“右官”。非官名,指舍天子仕诸侯之官。武帝时有淮南、衡山之谋,作左官之律,设附益之法。《前书音义》
见“三司推官”。官名。见“三部判官”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见“发运司”。
官名。元置,属典瑞院,秩正五品,员额二人,掌理典瑞院内部事务。
官名,西汉置,掌北军。《汉书·田叔列传》:“是时任安为北军使者护军,太子立车北军南门外,召任安,与节令发兵。”
指君王宠信之小臣。《礼记·檩弓下》:“调也君之亵臣也。”郑玄注: “亵,嬖臣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