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举试法
宋朝武举考试制度之一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修定。该法规定: 凡武举,始试兵书墨义及对策于秘阁,武艺则试于殿前司,及殿试,则又试骑射及策。武艺、策皆优者授右班殿直,武艺次优授三班奉职,又次授三班借职,末等授三班差使、减磨勘年。策入平等而武艺优者授奉职,次优借职,又次三班差使、减磨勘年,武艺末等者三班差使。
宋朝武举考试制度之一。神宗熙宁(1068—1077)中修定。该法规定: 凡武举,始试兵书墨义及对策于秘阁,武艺则试于殿前司,及殿试,则又试骑射及策。武艺、策皆优者授右班殿直,武艺次优授三班奉职,又次授三班借职,末等授三班差使、减磨勘年。策入平等而武艺优者授奉职,次优借职,又次三班差使、减磨勘年,武艺末等者三班差使。
官名。宋置,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、四渎庙令同。参见“五岳庙令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非常保安事,如检查新闻杂志及各类图书之出版,访查集会、结社、凶器及危险物品等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置,隶户部左曹,掌州县户口升降,民间立户分财,科差人丁,典卖屋业,陈告户绝,以及索取妻男之讼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清制,对贪酷的官吏削去其职务并加以责问,称为革职责问。
官署名。简称武选司。明清兵部四司之一。掌理武职选授,升调、袭替、功赏之事,并典营制及土司之政令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司马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亦置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掌出征时督运军粮。七品。隶御史台。参见“督军粮执法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属御史台,掌督运军粮,位低于督军粮执法。参看“督军粮执法”条。
官名。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司藏署,有令及丞,又别领仗库、典作二局。隋唐沿置,唐制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下;掌库藏财货、出纳、营缮之事。
官名。明朝户部交阯清吏司及刑刑交阯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。掌本司之事。参见“交阯清吏司”。
东宫武官名。见“左右奉御率府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中宫私府,或称中宫藏府,主官有令及丞。丁孚《汉仪》:“中宫藏府令,秩千石,仪比御府令。”御府属少府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御府主天子衣服也。”丁孚以中藏府比御府,其职掌应相近。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