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楷书

楷书

①吏职名。唐朝门下省弘文馆校书郎置十二员、中书省史馆置十二员、秘书省置十员、秘书省著作局置五员、内侍省内教(宫教)博士置二员、太子司经局置二十五员,宋朝吏部置三员、秘书省秘阁置正名楷书五员、秘书省国史实录院置四员、宗正寺置二员、大理寺置十四员(南宋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 中共减七人),皆掌誊写文书。② 明朝内阁中书舍人来源之一。选能书者为之,不由科甲者称楷书出身,后虽加衔九列,仍带衔办事,或有太常卿衔,有加至翰林学士、礼部尚书者。


流外官名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记中书省史馆有楷书十二人,写国史楷书十八人,楷书手二十五人。楷书与楷书手均掌缮写之事,但在同一机构中并置,可见其具体分工当有所不同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二》记楷书手为流外勋品官,楷书之秩当与之相同。宋代无楷书手之称,惟称楷书,置于宗正寺、起居院、三馆、秘阁、吏部尚书左右选、大理寺左断刑厅等机构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副引赞官

    宋朝御史台属吏。员一人,位在前司主管班次下、入品知班上。补正名后,遇大礼可出为录事参军。

  • 太子庙丞

    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庙次官,置一人,正九品下。参见“太子庙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令之副,佐令行职事。见“太子庙令”条。

  • 如京副使

    官名。五代置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略

  • 马军都军头

    见“都军头”。

  • 司戈盾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戈盾类兵械器具,负责颁发使用。《周礼·夏官》:“司戈盾,下士二人,府一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戈盾之物而颁之祭祀,授旅贲殳,故士戈盾。授舞者矣,亦如之。军旅

  • 左中兵郎中

    官名。西晋、北朝与左中兵郎互称,为尚书省左中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左中兵郎”。

  • 法部会计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本部出入经费、预决算款项及罪犯罚金、充公赃物财产、罪犯习艺所成绩等统计书表报告事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法

  • 著作局

    官署名。三国魏明帝太和(227—233)中置,设著作郎为长官,其下设佐著作郎、著作令史等,掌国史的修撰,隶中书省。西晋初沿置,惠帝元康二年(292),以秘书典艺文图籍,故由中书省转隶秘书。一说转隶时间

  • 符宝局

    官署名。金设于南京宫城,掌御宝及金银等牌。设有符宝郎、符宝典书等职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设符宝郎二员,至元十六年(1279)立符宝局,给六品印。十七年,升正五品。十八年,改典瑞院。

  • ①官名。又称“卜人”。商朝始置,西周至战国沿置。主管卜龟筮卦,预言吉凶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上造以下到官佐,史毋(无)爵者,及卜、史、司御、寺、府”。② 卜官通称。卜官有大卜、卜正、卜尹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