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校左仆射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,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同“虞人”。掌管理山泽。春秋战国秦石鼓文写作“吴人”。《石鼓·吴人》: “吴人怜亟”,郭沫若注: “‘吴人’,即虞人,盖山虞、泽虞之类。”参见“虞人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掌与州司户参军事同。其下设司户史以佐之。参见“司户参军事”。
南朝宋后宫女官名。为后宫舞蹈演员之长。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刑部设。掌全国司法行政,办理朝审、秋审事宜,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,监督京外各法司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宗庙祭祀祝祷。《庄子·外篇·达生》: “祝宗人玄端以临牢䇲。 ”
官名。北魏置,属中书省,参议朝政、礼仪、刑狱,选用博学之士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定职令,未见此职。官名。北魏置,五品中,掌议论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鲁国置。掌巫筮禳祷。《说苑·辨物》: “哀公射而中稷,其口疾不肉食,祠稷而善卜之巫官。”
指相国之官。《吕氏春秋·下贤》: “今汝欲官则相位,欲禄则上卿。”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元制,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,称为渐丁军。参见“牌头(1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