枢密院判官
官名。简称院判,属枢密院。金朝末年曾置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置一人,后增为二员,正五品。
官名。简称院判,属枢密院。金朝末年曾置。元世祖至元七年(1270)置一人,后增为二员,正五品。
官名。秦汉始置左校令及丞,三国魏并于材官校尉,晋少府复置左校令、东晋后期改材官校尉为材官将军,又罢左校令。南朝宋齐梁陈复置左校令、丞。北齐太府寺始置左校署令及丞。隋唐改隶将作监,掌木器制作,以供宫室悬
满语吏名。汉译为“承差”,为清朝外省总督、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。
官名。见“昭玄寺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簿记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中侍中省,员二人。负责皇帝的医药事务,由宦官担任。从五品上。
见“指挥使”。武官名。见“指挥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国子监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掌理满文奏折及往来文书。无专官,由堂官选派满洲、蒙古助教及笔贴式数员管理。
官名。唐朝后期河东诸镇置于马步司,以牙校充任,掌鞠讼刑狱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负责督察达里底、谟葛夫等部,始置于道宗清宁九年 (1063)。
文书名。清朝军机处向在京各衙门行文时所使用的专用文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