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庆丰司、上驷院等机构所属典牧官。分掌马、驼、牛、羊畜养之事。上驷院所属皇城及京畿南苑设马厩十七个,养马七百多匹,每厩皆设一人司之。庆丰司所属在京皇城及南苑、丰台等地分设内牛圈二,外牛圈
官名。西汉将作大匠所属有东园主章令及丞,掌管供应东园匠主作陵内器物的材木,故名东园主章。武帝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更名木工令丞,后复旧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掌备弓处事。初名“弓匠固山达”,额设五人。康熙十五年 (1676) ,改为“弓匠协领”。二十一年,定为正七品。乾隆二十四年 (1759) 改是称。四十四年定为六品
官名。清入关前六部中所设之职官。后金天聪五年 (1631) 始置。每部一人,以汉员为之,以沟通满、汉语言隔阂。崇德三年 (1638),每部增至三人,满一人,汉二人。顺治九年 (1652) 定为三品。十
官署名,又称宣徽南院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辽国的宣徽,视汉官之工部。其官有:南院宣徽使、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即“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司药正,其军阶分别为上校、中校、少校,掌理陆军医疗事务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。在知北院贴黄下,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。又称“给事北院知圣旨事”。
① 官制用语。汉代有“三互法”,令婚姻之家及两州之人,为官不得相临,以避嫌疑。唐代宗广德二年(764),令中书、门下两省五品以上,尚书省四品以上,御史五品以上,诸同正员三品以下及诸王、驸马等,其亲属及
元朝官署名。隶云南行省,治者线 (今泰国清盛)。泰定帝泰定四年(1327),因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。惠宗至正二年(1342),并入八百宣慰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