札委
清制,凡以“札”委任官员称札委。
清制,凡以“札”委任官员称札委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赞尚书整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官署名。清末农工商部附属机构。掌理商标等注册事宜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农商部原设商标登录处,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4年)五月五日公布《商标局暂行章程》,改为商标局。以局长、副局长为正副主官,局内分设五科办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司州于户曹从事之下置户曹掾及户曹史,佐助从事掌理民户之事;外州不置户曹从事,以户曹掾与史掌理曹务。
官名。相传尧舜时立弃为此官。周朝沿置。掌农事。《史记·周本纪》: “帝尧闻之,举弃为农师,天下得其利,有功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农师一之,农正再之,后稷三之。”韦昭注: “农师,上士也。”官名。农
清朝国家银行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改户部银行设。总行设北京,重要商埠、省城设分行。经理银行一般业务,并代国家发行纸币、经理国库之权。置正监督一人,副监督一人,理事四人。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。各分行设
唐代由吏兵二部侍郎主持的铨试分为两组,其一组称为中铨,后改称西铨。见“三铨考试”。
官名。唐末、五代节度使不在本镇则置,代行节度使之职。宋初沿置,多不赴本任,用为三品武臣寄禄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为正四品。徽宗政和七年 (1117),改名承宣使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侍卫武官首领之一,统领高车羽林郎,侍卫皇帝,并随驾出征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四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明永乐二十二年(1424)仁宗即位置。与武英殿、文渊阁等殿阁大学士同备皇帝顾问,并入内阁参予机务,批答章奏,起草诏令,但其品级仅正五品,故常以尚书兼之,以高其品秩,嘉靖(1522—1566) 时
1、军队编制单位名,一营即一部,其长官称校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:“大将军营五部,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”《后汉书·刘玄刘盆子列传》:“乃分万人为一营,凡三十营,营置三老、从事各一人。”后世多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