末将
1、次于上将、次将的第三位次的将军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王召宋义与计事,而大说之,因置以为上将军。项羽为鲁公,为次将,范增为末将,救赵。”
2、将领们的自我谦称。
1、次于上将、次将的第三位次的将军。《史记·项羽本纪》:“王召宋义与计事,而大说之,因置以为上将军。项羽为鲁公,为次将,范增为末将,救赵。”
2、将领们的自我谦称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京官。亦称上京城皇使,为上京皇城使司长官。
官名。突厥官,西突厥处罗可汗置,与俟发评议国事; 阿史那氏别部置,二十八等官之一,世袭其官而无员限。
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指凡在外州县官内升,依规定年限,经保举可调京职,并经考选可补授科、道或部属官职之例。明朝创行,清朝踵行,康熙(1662—1722)时有授御史者。曾定三年一举行,每直省或五员、三员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,佐典祀中大夫、小典祀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典祀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
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即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,所到审问囚徒,详覆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闻,兼掌举刺官吏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
武官名。明初五军营、三千营各置掌号头官二人,地位在提督内臣、武臣之下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北宋初,因分置为马军司、步军司,其员常缺,后废。
明、清对儒学教官之别称。
官名。隋置,为司隶台主官,正四品;掌诸巡察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司隶台大夫》,参看“司隶台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