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 即秘书郞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秘书郎。参见“秘书郎”。官名。详见“麟台”。
散官名。南朝宋以来有殿中司马督,掌宿卫,其在正员之外者称为员外司马督。北周置员外司马为散官,秩正一命。
官名。晋朝置。位在抚军大将军上,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,二品,开府者位从公,进为一品。不常置。武官名。晋代设置,为优礼大臣的虚号,开府者为位从公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《晋书·张轨传》:“(张天锡)遣从事中郎韩博、奋节将军康妙奉表,并送盟文。”
官署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”。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
即“举状”。
官名。即温汤丞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官名。汉置司隶校尉,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(号称司州),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,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。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,以诸王领之,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