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宪中士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方宪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方宪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唐朝都水监河渠署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即侍讲官,汉置,掌给皇帝讲经书。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:“宜为皇帝选置师傅及侍讲者。”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。清代对副将敬称协镇。参看“副将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尚宝司长官。定制一人,正五品,掌宝玺、符牌、印章之事。初以侍从儒臣、勋卫领之,其后多以恩荫寄禄,遂无定员。官名。明太祖初,设符玺郎,秩正七品。吴元年(公元1367年)改尚宝司卿,秩正五品,员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陆军医疗事务。
官名。见“弘文馆馆主”。
官名。见“尚书左选郎中”。
县尉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七《县尉为少仙》: “杜诗有《野望因过常少仙》一篇”,“蜀士注曰:‘少仙应是言县尉也。’”
参见“功论郎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