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厅
政区名。清置,为隶属于府或直隶州的厅。见“厅(2)”。
政区名。清置,为隶属于府或直隶州的厅。见“厅(2)”。
官名,金朝置,从七品,掌疋帛颜色、油漆诸物出纳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从八品。判官一员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掌殿庭祭祀张设、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奉房大夫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。宋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北枢密院官员。在知北院贴黄下,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。又称“给事北院知圣旨事”。
官名。五代宣徽院殿前受旨官。
监狱名。明置,拘禁陪都应天府地区案犯,由司狱主管。
清代皇帝亲自起草的“上谕”。因用朱砂写成,故名。实际并非所有朱谕都由皇帝亲自起草,有些是交大学士起草,经皇帝审定后再用朱笔誊写于黄折上,这种朱谕一般是颁发给各部院衙门的。另外,军机处起草的谕旨经过皇帝
即“内侍高班”。
官名。见“都城所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典瑞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员额四人。
隋郡主簿名目之一。见“郡迎新主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