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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人等级。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,可充任僧官,不给俸禄。
僧人等级。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,可充任僧官,不给俸禄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司火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属官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改“催总”设,用八品衔。掌理铁作之造铁器及管理匠役之事,并兼掌漆作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西汉置,其职掌为奉行侯的使命。东汉省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南面官,又称“弘义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掌弘义宫汉人军民之政令。设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同知等职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始置,掌兵丁征集与输送。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兵曹及右兵曹史各一人。似其时兵曹还应有左兵曹史。《流沙坠简屯戍丛残》记敦煌郡有兵曹书佐,其地位在兵曹掾、史之下。汉魏以下诸郡均有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,至万历时始差御史。掌督理南粮北调、监兑粮米、催儹运船,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。
官名,辽朝置。宣徽,是北南二大王院都有的机关,视汉官工部,其长官称“使”。北院宣徽掌北院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知北院宣徽事为“使”的佐官,佐北院宣徽使掌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简称江南司员外郎。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理司务。然而亦有受堂官指派主稿或掌印,实领司事者。设满洲三人,汉一人,皆从五品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副长官。顺治元年
官名。即太祝丞。
官名。国子监四门学置,唐朝有四员,掌佐博士、助教之职。官名,唐置,属国子监四门学,掌佐博士教授文武七品以上官员及侯、伯、子、男之子为学生者。共四人。见旧唐书·职官三·国子监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