摄政王
古代君主即位时年幼不能理政,由其长亲代行职务,称摄政。清朝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睿亲王多尔衮和清末宣统(1909—1911)时醇亲王载沣均以亲王摄政,因称“摄政王”。
古代君主即位时年幼不能理政,由其长亲代行职务,称摄政。清朝顺治(1644—1661)初年睿亲王多尔衮和清末宣统(1909—1911)时醇亲王载沣均以亲王摄政,因称“摄政王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湖南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设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长沙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祠祭所用牲牢之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工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工部冬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官制用语。指代理、兼摄官职,魏晋以来或用之。唐制职事官非正除者或加“权”字,称权知、权判。北宋前期,寄禄官依散官品高下分权、行、守、试四等; 凡除授差遣,其资序较浅者亦带“权”字,暂代某职则带“权发遣
官名。东汉初曾置。《后汉书·邓禹传》:“左于为军师将军。”东汉末、三国蜀诸葛亮为之,权势极重。十六国前凉、前秦,南朝梁、陈等用作武官名号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九班,陈四品、秩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即选人事先占射政事堂所掌握差遣窠阙。神宗时罢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方式之一。即由选人事先占射归政事堂拟注的差遣窠阙。
诸侯依时贡朝天子以示臣服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暴民不作,诸侯宾服。”
机要近侍官。《后汉书·何敞传》:“臣伏惟累祖蒙恩,至臣八世,復以愚陋,旬年之间,历显位,备机近,每念厚德,忽然忘生。”
官名。隋高祖开皇二年 (582) 始置,为宫廷女官,六司之一。隋炀帝置为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工 (唐改尚功) 局,掌供御衣服裁缝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
官署名。简称陕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陕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宗人府、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