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举国史

提举国史

官名。北宋前期,以宰相监修国史,其再次任职者则改称提举国史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,罢监修国史,以尚书左仆射提举修国史,左仆射阙,即差右仆射。南宋初因之。孝宗乾道元年(1165),命参知政事兼权。宁宗开禧三年(1207),以签书枢密院事兼。


官名。宋承唐制以宰相兼领修史之事,常以左相兼监修国史,右相兼提举国史。南宋时则左右相及执政均有提举国史的:绍兴三年(公元1133年)重修神宗、哲宗《实录》,以左仆射吕颐浩提举国史;乾道元年(公元1165年)以参政虞允文权提举国史;四年(公元1168年)以右仆射蒋芾提举《四朝国史》。隆兴元年(公元1163年)右相汤思退提举国史,因避其父名讳,改称提领国史。但这是临时改易,由他人任此职时仍称提举国史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副詹事

    官名。明初太子东宫职官。以勋旧大臣兼领其事,佐左、右詹事掌辅导太子。洪武二十五年(1392)改名少詹事,定正四品。

  • 文学博士

    官名。明朝建文 (1399—1402) 时改原翰林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而置。成祖即位,复称侍读、侍讲学士。

  • 义部郎中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
  • 海军处

    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,为*海军部之前身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同时将练兵处军学司水师科及工部船政事宜併入。掌全国海军政务,凡厘定章制,考究教育,节制海军人员,监督造械,任补黜陟官员,皆由该

  • 属大夫

    官名。又称“五属大夫”。春秋时齐国置,统摄五属军政的长官。《管子·山至数》: “君下令谓郡、县、属大夫、里邑皆籍粟入若干。《小匡》: “三乡为属,属有帅。五属一大夫。武政听属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齐国设置,

  • 田禄俸料制

    隋唐时期以土地、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官俸的制度。土地包括永业田与职分田。永业田所有权归私有,可以传于子孙;职分田所有权属公家,官吏以职位得享用其收益。实物指禄粟,以石计。隋制于每年春秋两季发给。唐制每年

  • 常少

    太常少卿简称。

  • 知南面诸行宫副部署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汉儿行宫都部署院”。

  • 典兵参军

    官名。典兵曹长官。参见“典兵曹”。官名。见“公府典兵曹”。

  • 律学祭酒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赵王元年(319)置,掌管司法、律令等事务,以参军续咸、庾景任之。石勒称帝,建置百官后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