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直
即“推直官”。
即“推直官”。
海军部内部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文书、交际、管理、统计四科,分理本司事务。
1、官署名,即监狱。2、狱吏的省称。《汉书·张耳陈余传》:“(贯)高对狱曰:独吾属为之?王不知也。”参看“狱吏”条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与大晟府所属机构。掌礼乐之法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雍州牧主要僚属之一,位在长史、司马、司录下。其下设有小呼药。正六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(1014),置都大管勾南宫北宅所,掌诸王出纳事务。仁宗景祐三年(1036),徙南宫吴王院属睦亲宅,遂只称管勾北宅所,以诸司副使二人管勾。
官名。东汉末刘备置,为州牧属官。《三国志·周群传》:“先主定蜀,署(周群)儒林校尉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谋议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周群传》:“先主定蜀,署儒林校尉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静江路(今广西桂林),监治静江、南宁、梧州、浔州、柳州等路,简称广西按察司。设使、副使等,隶江南行台。二十年,改为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。参
官署名。清末置,为军事最高参谋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军咨府》:“军咨大臣二人,掌秉承诏命,翼赞军谟。总务厅军咨使二人(副协都统、正参领充),掌总领众务。副官二人,递事长一人,递事员五人。第一、第二、
辛亥革命时湖北省起义武装的军政机关。其初建时称都督府。武昌起义的次日(公元1911年10月12日),公推都督与民政部长,以前清湖北咨议局为都督府。并由革命党人先行组织谋略处,处理机要大事。同日下午议决
宋朝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。又称吏部黄甲榜。每殿试毕,吏部颁之,开具合格人姓名、甲次、名次、所注授差遣。宋代吏部注授新及第人差遣所颁布的文榜。由吏部根据殿试录取者的姓名、甲次、名次,分别拟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