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事长
官名。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各省城、府、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,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,始置。每厅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员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审判分厅与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后各省城、府、大商埠设地方审判厅,大商埠设高等审判分厅,始置。每厅一人,从五品,奏补。掌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员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中秘书长官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○一《穆亮墓志》:“(亮)祖寿,侍中,征东大将军,领中秘书监,宜都文宣王。”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 (后9) 更名卫尉为太卫。东汉复故。参见“卫尉”。官名。西汉末年王莽改卫尉曰太卫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详《卫尉》条。
①五伦之教。传说舜时司徒所掌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“汝作司徒,敬敷在宽。”《左传·文公十八年》:“举八元,使布五教于四方: 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共(恭)、子孝。”②唐朝司徒俗称。因传说司徒掌五教,故
官名。唐朝以后中央行政机构户部之最高长官。总掌户部事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(649),高宗登基,以避太宗讳,改民部尚书设,隶尚书省之下。额一员,正三品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称司元太常伯,咸亨元年(
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,属门下省通进司,职掌不详。似仿宋制。圣宗统和二十八年 (1010),萧韩家奴为右通进,典南京栗园。
官名。明朝置为太常寺属官。天坛,地坛,朝日坛,夕月坛,先农坛,帝王庙,祈谷殿,长陵、献陵、景陵、裕陵、茂陵、泰陵、显陵、康陵、永陵、昭陵祠祭署各置一人,从七品。掌典守神库,以时巡视而督其洒扫之事。南京
周朝称诸侯的伯长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: “王命尹氏及王子虎、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京城商贾廊店税收,设监官三人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三班使臣充任。上隶三司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都商税务,隶太府寺。
官名。清沿明锦衣卫之制,于銮仪卫置左所,以掌印冠军使一人为主官,下设銮舆、驯马二司,分掌辇舆、车驾之事。
海关海事部的一科。见“海事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