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酝
①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掌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,酒醴进御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②吏名。隋唐光禄寺良酝署置,员数十人,掌酒醴供设。
(1) 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酝”。(2) 流外官名。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二十人,秩流外五品,掌酿酒之事。
①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掌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九品,唐朝改正八品,酒醴进御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②吏名。隋唐光禄寺良酝署置,员数十人,掌酒醴供设。
(1) 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酝”。(2) 流外官名。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二十人,秩流外五品,掌酿酒之事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宰相职衔。即同中书门下三品,唐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,五年复名同中书门下三品。官名。唐玄宗于开元元年(公元713年)改中书省为紫微省,门下省为黄门省,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称同紫微黄门三品。五年(公元7
官名。两晋时为“大司农”别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,改大司农为司农卿,职掌劝农、仓储、园苑、供应宫廷膳馐,十一班,有丞。领太仓、导官、籍田、上林令,乐游、北苑丞,左右中部三仓丞,荚库、荻库、
官名,汉置,掌收捕司察奸人。《汉书·酷吏列传·王温舒》:“吏苛察淫恶少年,投缿购告言奸,置伯落长以收司奸。”注:“师古曰:伯亦长帅之称也。置伯及邑落之长,以收捕司察奸人也。”
国民党政府行政院设置,见“行政院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。初,与武英殿、文渊阁诸殿阁大学士同备皇帝顾问。永乐(1403—1424)时始简入内阁参予机务,洪熙(14—25)、宣德(1426—1435)以后,阁权渐崇,批答章奏
即“乙室巳国舅大翁帐常衮”。
官名。宋置,属司农寺,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等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五·司农寺》。官名。宋代司农寺所属有排岸司,以主管排岸司为主官,掌水运纲船输纳雇直之事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原为安抚司,武宗至大二年(1309)七月改为宣抚司,迁治茂州汶川县(今四川汶川),治松州,潘州、叠州、宕州、威州、茂州(今甘肃岷县至四川汶川一带)地
官吏任用限制之一。汉魏以来吏员的补用,多注重学识。汉初规定,学童能背诵经书九千字以上,乃得为吏。武帝时又规定,凡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,通一艺以上,可补为左右内史、大行卒史,比百石以下,补郡太守卒史。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