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亦称八作司。元朝置,隶大都留守司,秩从五品,掌都城诸制造。置达鲁花赤、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参见“丁忧”。
即“督捕清吏司郎中”。
臣下得到君主的信任。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:“管仲得君如彼其专也。”赵歧注:“管仲得遇桓公,使之专国政如彼。”
①汉朝西域副校尉简称。②散官名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武散官,自正六品至从九品为昭武、振威、致果、翊麾、宣节、御侮、仁勇、陪戎八校尉及八副尉,其上阶为校尉,下阶为副尉。后代沿此制。宋朝有进武、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官名。南宋实录院置,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,掌修实录。参见“实录院”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从八品。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八品。依例升迁左觉义,缺出由候补僧官升补。
官名。明初太子东宫职官。以勋旧大臣兼领其事,佐左、右詹事掌辅导太子。洪武二十五年(1392)改名少詹事,定正四品。
汉代官吏秩禄等级,凡丞相、太师、太保等皆为万石,实得月俸三百五十斛,一岁四千二百斛。实际发放时往往折合为钱,或钱谷兼发。1、禄秩级名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师古曰:汉制,三公号称万石,其俸月各三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