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纲纪吏名。功曹之名,在秦为主吏掾,《史记·萧相国世家》记萧何。以文无害为沛主吏掾。”职主郡吏的进退。汉初可能仍称主吏掾,后多以功曹、功曹史为称。县功曹在县属吏中地位最高,职权最大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与轻车将军等同班,代旧辅国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。陈沿置,改为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如加为武旅大将军,则
科举制度。明崇祯十四年(1641)置,为武科名目,以选任武才,应付农民起义。诏下,无有应者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一百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,正二品,与左中丞实为御史台长。同年即罢。详见“左御史中丞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雍熙元年(984)置,隶翰林院,掌绘画及塑造。设勾当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其属有待诏、艺学、祗候、学生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,改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。哲宗绍圣二年(1095),改称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为少府监织染署次官。唐初为织染方丞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监去方字,为织染丞,置二员,正九品上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少府监织染署亦置,从七品。
清代对文武官的考察,均以四格叙其功劳,文官的四格指才、守、政、年。才指知识、才干;守指操守、品德;政指政绩、治行;年指年龄、资历。每格又有三等之分。参见“考察”。武职的四格,参见“军政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劝学所,员额一至三人,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