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拜相

拜相

任宰相之职。清朝以授予大学士为荣典,亦习称拜相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东夷校尉

    官名。亦称护东夷校尉。三国魏置,掌鲜卑慕容部、段部、宇文部及高句丽事; 明帝景初二年(238)灭公孙渊后改护东夷校尉,后复。西晋沿置,驻平州 (今辽宁辽阳),四品。十六国前燕、北魏亦置。唐太宗贞观二十

  • 左部帅

    官名。① 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三国魏沿置。曹操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三国魏末改名左部都尉。一说西晋武帝太康(280

  • 导洛通汴司

    见“汴河堤岸司”。

  • 鼓厅衙门

    见“登闻鼓厅”。

  • 戊己校尉史

    官名,为戊己校尉的属吏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九月辛巳,戊己校尉史陈良、终带共贼杀校尉刁护。”

  • 太极采材军主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魏洪显曾任此职。见《魏书·律历志上》。

  • 南书房

    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,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始选词臣入值,称“南书房行走”,亦称“南书房翰林”,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,还令其参预机务,撰拟皇帝特颁诏旨,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。

  • 两翼稽察大臣

    见“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”。

  • 右警巡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,与左警巡院合称左、右警巡二院。官员设置、职掌见“左警巡院”。

  • 举叙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