拈阄法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选官制度。明朝用以选任在外府、州、县正官、佐官,在内大小九卿之属员。即以拈阄(即抓阄)的方式确定待选官的职任,以杜偏私之弊。由吏部文选清吏司掌之。万历(1573—1620)中改行掣签法。
惩处官吏的刑罚。① 谓鞭刑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鞭作官刑。”孔安国传: “以鞭为治官事之刑。”②对官吏黜陟废置等惩处之法的泛称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 “七曰官刑,以纠邦治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
掌管养马的小吏。汉末县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刘表传》:“太祖军到襄阳,琮举州降。备走奔夏口。”注:“(华容女子)哭曰:‘刘荆州今日死。’华容去州数百里,即遣马吏验视,而刘表果死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各种盐类的收藏和保管,下设盐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清末各学堂负责斋务之职官,又名斋务长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后在全国各类中等、高等新式学堂及大学堂普遍设置。掌考验学员品行及堂外寄宿舍一切事务。辖监学官、检查官。
官署名。洪武二年(1369),改原都尉司而置,秩正三品。统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军及仪銮司,掌皇帝仪仗护卫。十五年罢,改置锦衣卫。明代宿卫军管理机构。明初置拱卫司,管领校尉,属都督府。后改拱卫指挥使司,旋
官署名。清朝江西之铸钱局。顺治四年(1647)置局。雍正七年(1729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一人,以南昌府同知充任。掌理本省鼓铸事宜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掌造每年遣国信使所用礼物。孝宗隆兴二年(1164),并入文思院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造每年向契丹或金派遣贺正旦或贺生辰国信使所用礼物,隆兴二年(公元1164年)并入文思院。
蒙、元怯薜执事名。又译豁儿赤、忽赤、货鲁直等,蒙古语,意为“佩带箭筒者”,掌佩带弓箭轮值宫廷之侍卫。
官名。清朝乐部神乐署之主官。掌署事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提点设,一人,汉员,正六品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官名,清置,为神乐署长官。参看“神乐署”。
官署名。五州为建、霸、宜、锦、白川。辽圣宗统和(983—1012)中设五州制置使。开泰七年(1018 )萧进忠为彰武军节度使兼五州制置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