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供验到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赴吏部候选、候补之官员,均需取具本旗都统、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。汉京官郎中以下,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,到部投供验到。供,指本人亲书之履历。到部之员,均令书写履历单呈交查效,谓之投供,投供之员,尚需书写本人官衔、姓名一纸,呈交文选司,叫做职揭。候选、候补官员到京后,即赴吏部报到,并呈交咨文、印结和履历单,吏部主管官员验其文结,年貌等,称为验到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凡赴吏部候选、候补之官员,均需取具本旗都统、本籍或原任省分督抚咨文。汉京官郎中以下,外官道以下需取具同乡六品以上京官印结,到部投供验到。供,指本人亲书之履历。到部之员,均令书写履历单呈交查效,谓之投供,投供之员,尚需书写本人官衔、姓名一纸,呈交文选司,叫做职揭。候选、候补官员到京后,即赴吏部报到,并呈交咨文、印结和履历单,吏部主管官员验其文结,年貌等,称为验到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七年(1881)设。驻德大臣兼。正二品。十三年,改驻英大臣兼。二十八年,始设专驻义国(意大利)大臣。辖二等参赞官一人,二等通译官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各一人。
西夏军队职官。在将佐之下,小首领之上。有权正首领。
清朝选官制度。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,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。凡推选分仕进之途,文职官视科甲及恩、拔、副岁、优贡生,荫生出身者为正途,余为异途;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,科目次之。别流品以严登
官署名。清末置于各省,掌制造火药事项。
监狱名。梁置,即“建康县狱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汉太常的属官有太乐令及丞,东汉改称大予乐令丞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掌伎乐。凡国祭祀,请奏乐,及大飨用乐,掌其陈序。”据《汉官》所载,有“吏员二十五人,乐人、八佾舞三百八十人。”
简称文选司郎中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
文书名。即诰命之俗称。
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后期对于加军师衔的诸王称为特爵。
汉朝官府分曹处理政事,因称官吏在官署治事为坐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