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五科
明初户部分司之制。洪武六年(1373)于户部下置,一科、二科、三科、四科、总科共五科。每科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唯总科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每科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分四属部,乃罢。参见“户部四属部”。
明初户部分司之制。洪武六年(1373)于户部下置,一科、二科、三科、四科、总科共五科。每科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四人,唯总科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每科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,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分四属部,乃罢。参见“户部四属部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内政部咨清农矿部共同制定《渔业警察规程》,次年农矿部起草完毕,与内政部共同呈报行政院备案,旋农矿部改组为实业部,《渔业警察规程》于民国二十年(
官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迁都北京,于南京官置,二人,从七品,仍掌司言责,纠劾百官,稽察南京户部,并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。
①官名。南宋乡兵之统兵官。时诸州忠义巡社每十人为一甲,五甲为一队,四队为一部,五部为一社。设社长、副社长各一人,由社内推选。掌统一社之兵。绍兴 (1131~1162) 初罢。② 元朝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负
① 周朝由王室任命之卿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“不使命卿镇抚王室。”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大国三卿,皆命于天子; 次国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。”② 官名。即县丞、县尉。《续汉书 ·百官志》:“县万户以上为令,不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,正一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四人,下士四人,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。北周仿佛其意,置掌堰下士,正
官署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改右府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右奉宸卫,后定名为右千牛卫。参见“右千牛卫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礼部之别称。
官名。唐朝太仆寺诸牧监副贰,上监各置二员,正六品下; 中监各置一员,从六品下; 下监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玄宗开元二十三年(735)废。
官名。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(1010)置,位在枢密直学士上,无吏守,无职掌,惟出入侍从备顾问。多以特恩加赐内外官,带此职者可享受超迁官阶的优待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三品。官名,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