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,即参领之副职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),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。协助参领处理旗务。雍正元年 (1723) 改为副参领,遂成定制。
吏名。南朝宋置,郡属吏,掌笔墨。见《宋书·赵伯符传》。郡门下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赵伦之传》载:子伯符,“为丹阳尹……典笔吏取笔不如意,鞭五十。”典笔吏当是属于小史的一种。
吏名,也称议曹,汉朝丞相府、郡、国、县皆置。无固定职事,掌谋议应对。《旧汉议》:“丞相府有议曹,郡国县亦有。”《汉书·循吏·龚遂传》:“上遣使者征遂,议曹王生愿从……乃臣议曹教戒臣也……议曹王生为水衡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管理西北各部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(976—983)中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
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,五卫之一。秩正三品。掌汉军万户。置营于白雁口(今河北信安北),衙司在大都丽正门内。设职与下属机构同左、右卫亲军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,拟“智威将军”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“智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唐武则天为了告密的需要,于垂拱二年(公元686年)接受鱼保宗的请求,置匦四只,共为一室,列于庙堂,分四门以受四方所上之书。“匦”以铜铸成,是投放上书的匣子,四匦分别涂以象征方位的颜色。东面的涂
即中兵参军。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十一年(723)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,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,分主刑、礼众务,设堂后主书三人,掌行遣文书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