惜薪司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宫中及二十四衙门、山陵等处柴炭及宫中防火之事。明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置。设正五品司正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司副各一人。所属有北厂、南厂、西厂、东厂、新西厂、新南厂等,掌收贮柴炭。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清顺治十年(1653)沿置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初设都知一人为主官,以左、右参知各一人佐之,后皆裁。十八年改称内工部。
官署名。明置,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,掌宫内所用薪炭之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·四司》。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宫中及二十四衙门、山陵等处柴炭及宫中防火之事。明洪武二十八年(1395)置。设正五品司正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司副各一人。所属有北厂、南厂、西厂、东厂、新西厂、新南厂等,掌收贮柴炭。为内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清顺治十年(1653)沿置,为十三衙门之一。初设都知一人为主官,以左、右参知各一人佐之,后皆裁。十八年改称内工部。
官署名。明置,为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,掌宫内所用薪炭之事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宦官·四司》。
官名。宋朝置于东、西上閤门,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,与舍人同为阁职。元朝于各省、路、州、县分置,为供差遣之衙役。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。① 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、祗候内品、祗候高
官名。晋朝置,为县属官,掌教学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“户千以上,置校官掾一人”。官名,东汉置,为县佐吏,掌管学校等事。东汉末年,因兵乱学校荒废。建安八年曹操“令郡国各修文学,县满五百户置校官,选其乡之
官名。①隋初右监门府次官,置二员,正四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废。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右监门府将军置,为右监门府长官,一员,正四品,分掌门禁守卫。唐初复为右监门府将军,后改为右监门卫将军。
王莽以南阳郡为前队,河内郡为后队,颍川郡为左队,弘农郡为右队,河南为祈队,河东为兆队,六队各置大夫一人,职如太守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、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。
官名。属“国民政府文官处”,见该条。
官名,三国魏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行,代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仁传》:“从太祖为别部司马,行厉锋校尉。”
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①武官名号。东汉初年有征虏将军祭遵。② 官名。三国、魏、晋、南朝宋、齐、梁及北魏为武官,亦作为高级文职官员的加官。三国魏、晋、南朝宋为第三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 置智威、仁威、勇威、信威、严威等
选举制度。科举取录进士名目。始见于宋。初指文、武科殿试第二、三名,后专指第二名。明、清赐进士及第,文科授官翰林院编修。清朝武科授二等侍卫。宋初对科举考试中文武科殿试的第二三名均称榜眼,南宋以至明清始专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晋杨骏为太傅时府内置田曹,设属一人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田曹参军,南朝宋齐公府沿置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则置田曹行参军。北周亦于大丞相府及都督中外诸军事府置田曹参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