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国民政府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《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》规定,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,管理陵园,办理陵墓、陵园工程,办理陵园农林事业,指导园林区内新村的建设。本会设委员若干人,由国民政府简派,就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执行会务。常务委员会内设园林设计委员会及总务处。总务处之下设警卫、工程、园林三组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国民政府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七月三日修正公布的《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》规定,其职掌为护卫已故国民党总理孙中山先生陵墓,管理陵园,办理陵墓、陵园工程,办理陵园农林事业,指导园林区内新村的建设。本会设委员若干人,由国民政府简派,就中指定常务委员五人执行会务。常务委员会内设园林设计委员会及总务处。总务处之下设警卫、工程、园林三组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三人,其职掌为管理糌巴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明、清礼部教坊司之属官。明初设,左、右各一人。南京礼部教坊司亦设右韶舞一人,皆从九品。掌乐舞承应,以乐户充之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亦设左、右各一人,从九品。雍正七年 (1729) ,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文官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简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:一、现任或曾任三等荐任文官,但教官、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不在此限;二曾任简任文官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行政院的长官,员额一人。其职权为:一、综理院务并监督所属机关;二、为行政院会议的主席;三;国民政府(后来的总统府亦同)发布关于行政院主管事项的命令处分,须由行政院院长副署;四、
军中佐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与护国军政府时两广都司令部置,为副官处的长官。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亦置。均掌总务、警卫等事项。
官名。西晋末四川流人领袖李特置。以其弟镇东将军李流为之,督帅东营将士。见《晋书·李流载记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主司殴驱疫鬼。由武士充任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方相氏,狂夫四人”,“掌蒙熊皮,黄金四目,玄衣朱裳,执戈扬盾,帅百隶而时难,以索室驱疫。大丧,先柩。及墓、入圹,以戈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抗日战争后建立,属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军队纪律的维持与军法的执行事务。部内设校级军法官若干人,分处办事,掌管审理、定刑、管狱以及其他事务性工作。直辖机构有各战区军法执行分监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掌军计司事。宣统二年(1910),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,遂废。
官署名。唐代宗大历(766—779)末已置,后分南、北两院,各置使一人,以宦官充使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,亦分南、北两院,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之仪,应内外进奉,悉检视名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