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又名盐法道。明不常置,清代在不设盐使的各省置盐法道,掌管盐政,或以守巡各道兼理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其外又有协堂道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初差御史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州军府置法曹参军,《宋书·建平王宏传》记宏为南徐州刺史,因事被诛,其旧秀才上书说:“臣昔以法曹参军奉讯于听朝之末。王每断狱,降声辞,和颜色,以待士女之讼。”从上述记载看,其职似为参与刑讯之
指翰苑清贵之官。宋代苏轼《东坡集·谢翰林学士启》:“致兹朽钝,亦践高华。”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勤齐共掌赋税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七年(1084)置,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,掌算学教授之事。徽宗宣和二年(1120)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清除毒虫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庶氏,下士一殹人,徒四人”,“掌除毒蛊。 以攻说之嘉草攻之。 凡殴蛊, 则令之、 比之”。官名。周设此官,《周礼·秋官·
周朝称中等诸侯国以下未受王命的卿大夫为小卿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小卿宾西东上,大夫继而在上。”郑玄注: “小卿,命于其君者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按《王制》云,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;次国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,一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负责督察越棘等五国部族,设契丹节度使一员。始置于兴宗重熙六年(1037)。
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置,掌收受地方所断狱案奏状。②吏名。宋置。属大理寺。
(1)州门下吏的简称。包括主簿、西曹、录事、记室、书佐。(2)州门下吏职之一。南朝《宋宁州刺史爨龙颜碑阴》除主簿、西曹、录事、省事、记室、书佐之外,另有门下二人,排列在西曹、录事之前,应是门下吏职之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