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食监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典御膳烹制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 “年廿,蒙除御食监,厉心自守,莅务有称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三之二)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官女职,典御膳烹制。《张安姬墓志》: “年廿,蒙除御食监,厉心自守,莅务有称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三之二)
官名。即刑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刑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改刑部郎中为司刑大夫。掌律法,按覆大理及天下奉谳,为尚书、侍郎之贰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刑部尚书》、《新唐
官署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,京都置,掌俳优杂技,以教坊使领之,不隶太常寺。又,参见“教坊司”。
泛称主办文案的官吏。刀、笔为古代书写工具,故称。《战国策·秦五》:“臣少为秦刀笔,以官长而守小官。”职权较小,故又称刀笔吏。《史记·汲黯传》:“天下谓刀笔吏不可以为公卿。”后代称讼师为刀笔,是指其笔利
官名。①军队主帅。南朝宋置。位在诸将之上。《宋书·王玄谟传》: “时四方反叛,以玄谟为大统,领水军南讨。”②僧官名。北齐昭玄寺长官,员一人,掌全国各处佛教寺院及僧众,并管各州、郡、县沙门曹。帝位。《后
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,官职分为九命以别高下,以命多者为贵。三公九命,太师、大将军、仪同三司、雍州牧等属之;三孤八命,四征四镇将军,都督刺史等属之;六卿七命,六卿、一万五千户以上郡守等属之;上大夫六命。万
官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中置,蜀、吴及两晋、十六国后赵、前凉、南燕、南朝宋等亦置。常简称牙门。为统兵武职,位在裨将军下、郡守上。依任职地区不同,又有西戎牙门、淮南牙门将、扬州牙门将等名号
官名。西魏,北周秋官府刑部中大夫方宪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与左、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,掌管马、牛的牧养。六品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下府主将。
治理民众。以牧人养畜,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。《管子·牧民》: “凡有地牧民者,务在四时,守在仓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