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酒房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掌酿酒及酒糟制物。设提督太监一员,佥书无定员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专造竹叶青等各种酒,并糟瓜茄。设提督太监一人,佥书数人。
官名。即河渠丞。
官名,汉魏时东方不弥国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东行至不弥国百里,官曰多模,副曰卑奴母离,有千余家。”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见“政务次长”。
官名,汉置此官,主作皇帝冠服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故时齐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,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,一岁费数钜万。”注:“师古曰: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,在齐地。”又《元帝纪》:“三服官”注:“齐国旧有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分“武库令”置,为南武库署长官。梁一班。
官名。北魏道武帝天兴三年(400)置,职比中散大夫,无常员。后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大鸿胪副贰、协掌典礼司仪、爵位封授削除等事务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四品上。
官名。北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八月,以御正职亲任重增置,天官府属官,员四人,正六命。后罢,静帝大象元年(579)二月复置,亦称大御正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其职掌参见“御正中大夫”。
即贪官,贪污受贿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桓帝纪》:“赃吏子孙,不得察举。”
见“审刑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