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勋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东汉合并“黄门侍郎”与“给事黄门”而置。亦简称“黄门”、“黄门郎”、“黄门侍郎”。掌侍从左右、关通内外,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,因出入禁中,故职任显要。初无员数,汉献帝定为六人,秩六百石。一度改名侍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参见“淮海津都尉”。
官名。为宋代尚酝局的主官,见“尚酝局”。
指太子。《汉书·疏广传》:“太子国储副君,师友必于天下英俊,不宜独亲外家许氏。”南朝宋谢灵运《拟魏太子邺中诗集八首·平原侯植》:“副君命饮宴,欢娱与怀抱。”太子的称谓。《文心雕龙·时序篇》谓曹丕“以副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孙讨逆传》裴松之注引《江表传》:“策遣奉正都尉刘由、五官掾高承奉章诣许拜献方物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帅军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策传
官名。清置,为乐部的长官,见“乐部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驾部司”。
参见“昭玄”。官署名,北齐置,掌管诸佛教。其官有大统一人,统一人,都维那三人,也置功曹、主簿等以管理各州郡县沙门曹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名,汉初刘邦为其父太公置,掌太公家政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:“上归栎阳,五日一朝太公。太公家令说太公曰: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