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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副

“录副奏折”之简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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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羽林司马

    官名。晋置,为侍从武官。《晋书·职官志·二卫》:“又置武贲、羽林、上骑、异力四部……羽林司马,常从人数各有差。”

  • 廷尉左监

    官名。秦置,入汉因之。属廷尉,秩千石。东汉减为六百石。职掌助廷尉平决诏狱。官名,秦汉皆置,属廷尉,西汉秩千石,东汉六百石。掌逮捕犯人,平决诏狱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廷尉

  • 石窟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属太府寺甄官署。

  • 副官长

    军中佐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与护国军政府时两广都司令部置,为副官处的长官。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亦置。均掌总务、警卫等事项。

  • 宣庆使

    官名。① 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封禅泰山后特置,位在宣政使之上,为内侍高级阶官。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阶

  • 职事学录

    宋朝太学职事名,即前廊学录。参见“学录”。

  • 中兵参军

    官名。两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僚属之一,亦作中兵参军事。掌本府中兵曹事务,兼备参谋谘询。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。东晋南北朝沿置。唯东晋末至南朝宋改置中直兵参军,兼领中兵、直兵二曹。南齐、梁、陈则分置中兵

  • 巡抚六察

    明制,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,称为巡怃六察。其内容为:清吏治、惩盗贼、肃边政、恤灾黎、进耆老、便人民。

  • 翰林供奉

    官名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改翰林待诏置,以文学之士充任,与集贤殿书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。开元二十六年(738),改为翰林学士。官名。唐玄宗时因中书省事务繁剧,乃改翰林待诏置翰林供奉,协助集贤院

  • 典乐郎

    阶官名。金朝教坊阶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八品上,称典乐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