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强弩司马

强弩司马

官名。西晋置。为宿卫禁军将领之一,侍卫皇帝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 “二卫始制前驱、由基、强弩为三部司马,各置督史”。北周亦置,为无职掌的散官,亦可作为起家官,正二命。


武官名,晋置,为三部司之一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二卫始制前驱、由基、强弩为三部司马,各置督史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法曹从事

    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(592)改名法曹参军。州分职吏名。北魏置,《北齐书·薛循义传》记循义在北魏时曾任司州法曹从事。其职当是主刑法之事。北齐司州沿置法曹从事,其下有法曹掾、史

  • 绌陟

    绌,通黜,贬官降职。陟,升官提职、提升。绌陟:考核官吏的成绩,给予升降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三岁一考功,三考绌陟。”

  • 都水使者

    官名。西汉于太常、少府、大司农、三辅等处均设都水官,管理河渠陂池灌溉,武帝时以都水官多,置左、右都水使者总领三辅都水官,或称领护三辅都水,不常置。东汉省。三国魏置水衡都尉管理全国河渠灌溉水运事务,或说

  • 纳言中大夫、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初置御伯中大夫二人,武帝保定四年(公元564年)改称纳言中大夫。掌皇帝出入侍从,即侍中之任。北周任纳言中大夫者,见《北史·唐永传》:子瑾,“入为吏部中大夫,历御正、纳言、内史中大夫,曾未十旬

  • 僧录司正印、副印

    清僧录司的正副主官,由僧官中一人充任,不著品。

  • 中军都将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统中军兵。《魏书·乐陵王传》: “后除 (拓跋思誉) 使持节,本将军,领护匈奴校尉,都督,中军都将。”参见“都将”。

  • 镇蛮校尉

    官名。东晋改南夷校尉置,掌管宁州的少数民族事务。领兵,立府,置长史、司马、参军等僚属。四品。南朝沿置。宋四品,陈拟六品、比秩千石。官名。西晋置南夷校尉,秩第四品,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。南齐亦置镇蛮校尉,

  • 司服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
  • 广东部员外郎

    官名。明初户部、刑部所属广东部置,各一人,从五品。参见“广东部”。

  • 京都园苑四面监丞

    官名合称。即唐朝司农寺属东都苑东、西、南、北四面监佐官,各置二员,正八品下,掌判监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