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任职名。唐置于各府州,掌执刀随从,员额自十十至五人不等。
同“修媛”,见“修媛”条。
官名。明朝光禄寺大官署长官。洪武八年(1375)始置,初名署令,后改署正。一人,从六品。掌供祭祀用品及宫廷筵膳等事。清朝沿置,员二人,满、汉各一人。满员初定为四品,顺治十六年(1659)改六品,康熙六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军司马司次官,佐军司马中大夫掌兵事。其下设有军司马中士、军司马旅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始置,正七品,为中级官员所带贴职。官名。宋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置,为贴职之一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方舞郎庶长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满语。本义为“有用”、“成材料”,引申为“听差的人”、“听用的人”。清朝内外衙门中无品级的管事人员、随营听用的各项匠人、医生等,统称拜唐阿。吏员名。清置,为衙门中无品级管事人或听差人。
女官名。唐、金都设此官,正八品,掌锦彩丝帛等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三·宫人女官》。
吏名。宋朝谏院置。
民国临时政府时采取一院制,称参议院;议员由省议会、中央学会、华侨联合会互选产生。参议院代行国会职权,相当外国的上议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