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时期的官俸制度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十月公布《中央行政官官俸法》,具体规定了各类官吏的俸给。官俸以货币支付,一般按月计算,称为月俸。在特殊情况下也有按年计算的,称为年俸。官俸依官等
官名,东汉章帝置,掌祭祀,有丞一人。延平元年省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常》:“中兴以来,省前凡十官。”注:“《东观书》曰:章帝又置祀令、丞,延平元年省。”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首领太监一人,太监十人。掌每岁冬挂毡帘,夏挂竹帘,春秋更换雨搭之事。乾清门以内及宁寿宫、慈宁宫等处由首领太监收挂。乾清门以外由部员带领匠役收
见“提督学道”。官名。清置,每省一人,掌本省学校政令,考查师生勤惰及升降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提督学政》。
官名。太子典膳局长官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典膳监置,二员,正六品上,掌东宫进膳、尝食,每夕更直于厨。
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五月四日公布《国务院统计局官制》,设置统计局。掌理各种统计,刊行统计报告,交换各国统计表,筹划各官署统计会议等。以局长一人为主官,下设参事四人
校人之称。春秋时楚国设置,见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。”集解:“王马之属,王之养马官属校人也。”
官吏考课方式之一。唐代考课之制,分司考与校考。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,分为九等,称为司考或初考。初考完毕之后,送尚书省总考,称为“校考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中央研究院的长官。见“中央研究院”。
无一定职事的官。《魏书·卢玄传附卢义僖》:“散秩多年,澹然自得。”唐白居易《赠皇甫六张十五李二十三宾客诗》:“幸陪散秩同居日,好是登山临水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