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任宗皇庆元年置,初名管勾司,管领回回乐人。其官有署令一人、署丞二人、官勾二人、教师二人、提控二人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礼部·常和署》。元礼部仪凤司所属机构。秩从六品,管领回回乐人。设置令一人,
官名。宋英宗治平元年(1064)置,属亲王府,掌教授皇族子弟。凡皇族年三十五或年十五以上及一百一十三人之王府,置四员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),改为王府教授。
官署办事单位。北洋政府时始置,一般属于科,有的机关的股相当于科。其主官称股长。
①执政者所持施政的凭信。后通称印信。秦朝以前通称为玺。后天子、诸侯王以玉为之,称玺。唐朝改称玺为宝。汉朝列侯黄金龟钮,御史大夫金印紫绶,文皆曰“章”; 千石至四百石皆铜印,文曰“印”。一般称皇帝所佩为
见“皇城司”。
苑名,汉置,掌养马,置专官管理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下·北地郡》:“归德(县),有堵苑、白马苑。”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后改置为新寄禄官,正九品。取代旧寄禄官大理评事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八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正七品,敕授。明为文官正七品,初
官名。明洪武十三年 (1380) 于御史台置,左、右各一人,俱正二品。因当时不设御史大夫,故左、右中丞实为御史台长。同年即罢。
官名,金朝置。正八品,掌出入钱钞兑便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金朝军名。又称亲管猛安。合扎意为“亲近”。金皇室、贵族直接掌握的猛安军,金初只限隶于阿骨打、吴乞买、宗干、宗翰四人名下。阿骨打称帝后发展成侍卫亲军,隶侍卫亲军司。后改设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,分别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