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封左司录事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开封府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曹,设左司录事、右司录事各一人,分领六曹之事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开封府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曹,设左司录事、右司录事各一人,分领六曹之事。
司勋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,东汉置,为郡县尉曹副长官,掌佐尉曹掾转运卒徒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的侍卫武官,由高车(亦称敕勒)族人担任,属高车羽林郎将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,与武臣将军等同班,代旧前、后、左、右四将军。普通六年(525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。南朝陈拟第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如加为爪牙大
官名。① 即东都留守。唐玄宗天宝(742—756) 改是称,肃宗复为东都留守。详“东都留守”。②宋朝置。太祖建隆元年 (960) 始置,以亲征泽、潞,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,设留守司,掌宫钥及京城守卫、修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湖广司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。后增至八人。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一人
官名。东汉末置,县府僚属。袁津曾任此职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县佐吏,无固定职事,掌参与谋议,位颇尊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涣传》:“外温柔而内能断。”注:“《魏书》曰:谷熟长吕岐善朱渊、爰津,遣使行学还,召
官员考评制度。亦称案剧、理剧。始见于汉。因郡县治理有难易之别,故分为剧、平,以作为察举科目。《汉书·陈遵传》:“举能治三辅剧县,补郁夷令。”明朝定为评定官员能力标准之一。凡能治理雄剧难治府州县者,称才
道官名。明清置,属道录司。秩从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原属外城工巡局,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。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,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,令其学习工艺,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,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