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长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,掌管捕鱼。《唐六典·河渠署》:“长上鱼师十人,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,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。”鱼师,也写作“渔师”。参看“渔师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大将军府属官,掌罪法事。官名,东汉置为将军属吏,掌罪法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将军》。
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《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》的规定,掌理下列各项事务;一、监督征收地方税;二、监督地方税以外的收入;三、地方税违法征收的处分;四、滞纳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置,总领行在军政。设御营使以宰相兼,御营副使以执政兼。其属有参赞军事,以侍从官兼; 提举一行事务,以大将兼。将佐有都统制及五军统制等。三年,令只辖行在五军,其余边防
官名。清朝黑龙江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。康熙二十三年(1683)设,驻瑗珲。二十九年移驻墨尔根,三十八年移驻齐齐哈尔。统辖黑龙江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政事务,综制文武,镇守封疆。其衙门设主事三人、笔帖式二人佐
官名。主办文书的佐吏。汉朝州、郡、县皆分曹治事,诸曹下各有书佐。州部书佐位次从事,郡、县书佐则次掾、史,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。由州郡县长官自行辟除。三国蜀、晋朝州郡沿置。魏晋南北朝亦为“功曹书佐”、“西
官名。 周朝置。 掌制作鼓。 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·人》: “人为皋陶。”郑玄注引郑司农: “皋陶,鼓木也”。孙诒让正义: “疑皋陶当读为鼛鼗”,《大司乐》有雷鼗、灵鼗、路鼗,则亦当有
官署名。金朝地方军事机构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本司事。太宗天会十年(1132)由南京路平州军帅司改置,治辽阳府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置,掌领乐工数百人教“皇帝梨园子弟”习法曲雅乐。代宗大历十四年(779) 罢。
州门下吏名。汉代司隶校尉所属有功曹书佐,主选用。三国蜀沿置,魏无考,至晋改称西曹书佐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下》说:“别驾、西曹主吏及选举事。……西曹即汉之功曹也。”别驾为外曹纲纪之任,西曹为门下之任,故其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