庭长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民国时为法院中一庭的长官,其职权为监督一庭事务及分配。有民庭庭长、刑庭庭长、合议庭庭长,多由本庭推事担任,或由院长兼任。
官名。北魏末置,掌右厢禁卫军兵。《魏书·侯莫陈悦传》:“尔朱天光之讨关西,(尔朱)荣以悦为天光右厢大都督,本官 (征西将军、金紫光禄大夫) 如故。”
汉朝初次设立郡级行政机构的地区。武帝开边,曾设初郡十七。初郡所行制度,依其原有习俗,与郡国有所不同。
汉朝宫中女官名号,秩视百石。女官名,西汉置,也是皇帝的妃子,主职夜事,俸百石。参看《汉书·外戚传序》、“娙娥”条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群牧司置,以閤门使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群牧司并入太仆寺,使名遂废。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为次官。金朝为从六品。官名。见“群牧司制置使”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左内率副贰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其品。唐朝为太子左内率府次官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左奉裕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副率。北
① 选官方式之一。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虞舜侧微,尧闻之聪明,将使嗣位,历试诸难。”孔颖达疏: 试,“试以治民之难事”。后世用为选官之法。《诗经·小雅·大东》:“私人之子,百僚是试
宫内给使名。辽置,见“三班院(2)”。
唐初禁军名。《旧唐书·隐太子传》记武德初,建成以太子身份“私召四方骁勇,……畜为宫甲,分屯左右长林门。”到建成败亡,这支军队即被消灭。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常以知州、通判押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“政和七年(公元1117年)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、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,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行介”。春秋置。使官行人之副。《左传·哀公十五年》: “上介芋尹盖对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