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宫伯都上士”。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有租曹掾及佐,掌租赋之事。
即 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。宋代“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”的简称,见该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,属尚仪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掌宫中供御经籍、笔札、几案之事。唐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 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
唐朝大臣损纳修建学校之资。懿宗咸通(860—874)中,国子祭酒刘允章始建言,宰相纳五万钱,节度使纳四万钱,刺史纳一万钱。
杂职掌名。唐代置于上、中、下州,无品,专掌州仓出纳。其下有仓史佐之。
汉朝封爵的最高称号。高帝初置。西汉王朝建立过程中,分封七个异姓诸侯王,即清王韩信、梁王彭越、淮南王英布、赵王张耳、燕王臧茶、韩王信、衡山王吴芮。刘邦称帝前后,先后翦除异姓诸侯王,仅留下一个势力较小的吴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九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广西部、刑部广西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广西部”。
官名。东汉末州府属官,常为荣誉散职。位在治中从事下。官名,东汉末年置,为州府属吏,散职,无固定人数,地位尊显,多以年高博学者为之。汉末蜀益州、荆州也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