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即“四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官名。同“中射”或“中谢”。战国置。①宫廷侍御士官。《韩非子·十过》: “中射士谏。”于省吾新证: “吴北江先生谓射乃榭之借字是也。谢、榭金文作厨 。《虢季盘》: ‘宣爰乡。 ’《春秋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始于宋,时称“呈状”,以后历代均有。清朝沿用,改称呈文。凡织造、关监督行文户部,提督、总兵行文兵部,道府以下直接行文六部,布政使、按察使行文军机处,六科行文都察院,六部各司对堂官均用之
官名。商朝始置,周朝沿置。殷商至西周,为君王近臣,掌王命传达,参与辅政,地位颇尊。春秋时期为侍御阉官。随王征伐,侍待君王,奉命出使,率众劳役; 掌祭祀,宾客飨食之服位。《周礼》夏官有“小臣”,“上士四
官名,王莽置,为九卿属官,分掌中都官职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置大司马司允,大司徒司直,大司空司若,位皆孤卿。更名大司农曰羲和,后更为纳言,大理曰作士,太常曰秩宗,大鸿胪曰典乐,少府曰共工,水衡都尉曰予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《周礼》薙氏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薙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参见“薙氏”。
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管理佛教寺庙僧侣。《魏书·王琼传》: “太和九年 (485),为典寺令。”北齐沿置,为鸿胪寺典寺署长官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始置金吾前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设,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,遇陈设卤簿,掌擎执方天戟二十四件,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