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应天府通判

应天府通判
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之一,以朝官充任,与知府同理本府政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尚书右选

    官署名。简称尚右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 改革官制,由审官西院改名,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、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、非枢密院宣授者。设右选郎中一员。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。下分六案,设主事、

  • 御试

    见“殿试”。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。金代称殿试为御试。见“殿试”。

  • 执宪不挠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
  • 统领官

    官名。别称协统,清末新陆军一协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一人,从二品,由协都统充,简放。掌统辖全协。

  • 京南检察司使

    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使”同,详该条。

  • 衡官丞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初属少府,后属水衡都尉,为衡官长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衡官之副长官,佐衡官长掌度量衡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衡官长”条。

  • 发丘中郎将

    官名。或说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曹操置,《三国志·袁绍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氏春秋》载袁绍檄州郡文: “(曹操)又置发丘中郎将、摸金校尉,所过堕突,无骸不露。”一说曹实未置,系敌方诋斥之辞。南朝

  • 刑事四庭

    官署名。见“刑科”②。

  • 门下干

    汉置,为郡县小吏,掌文书传达,也简称门干。详“门干”条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

  • 国民政府文官处

   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文官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关于公布法律、命令及府内一切文书、机要、印铸事宜,其下设文书、印铸两局及人事室,各局设局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