庆宁宫提举司
官署名。金朝属尚书省刑部。掌守护宫城殿位。设提举、同提举总领司事。提举秩正七品,兼龙门县令。同提举秩正八品,兼仪鸾监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守护宫城殿位。其官有提举,正七品;同提举,正八品。属尚书刑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尚书省刑部。掌守护宫城殿位。设提举、同提举总领司事。提举秩正七品,兼龙门县令。同提举秩正八品,兼仪鸾监。
官署名,金朝置,掌守护宫城殿位。其官有提举,正七品;同提举,正八品。属尚书刑部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文帝以并、益、荆、扬四州皆置,各一员,视从二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官名。又称南河河道总督。清朝督理江南河道之最高长官。总督江南河道,掌理黄、淮汇流入海,南北运河泄水行漕及瓜州江工,支河湖港疏浚、堤防之事。雍正七年 (1729) 改总河设,驻清江浦,并设副总河一人襄理
官名。西汉景帝中六年(前144)改将行置。或用士人,或用宦者,宣达皇后旨意,领受皇帝诏命,与詹事(中少府)、中太仆等并为皇后宫高级官员。秩二千石。有丞一员。东汉省詹事(中少府)、中太仆等官后,成为管理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税务管理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全国税务事宜。置督办税务大臣一人,会办大臣一人,提调一人。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四股及收发处,分理海关、常关及庶务。官署名。中国的关税权原掌握
汉朝宫女名号。汉时挑选良家少女入宫,其地位低微者未有职号,但称家人子。秩位与有秩斗食相类,即日食一斗二升,一岁不满百石。汉朝宫女名号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上》:“上家人子、中家人子视有秩斗食云。”注:“师古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需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,员四人,正一命。
官名。隋唐与元为上林署的正副主官,金代地位在上林署提点之下。参见“上林署”。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贡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举人省试合格,因故未参加殿试,可赴下次殿试,称为还殿。宋代科举考试的一项规定。殿试的应举人因故不能殿试,可在下一次殿试时再行参加,称为还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