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狱名,又名掖庭狱。详“掖庭狱”条,参看“掖廷”条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每年由近臣与判流内铨官于尚书省试各司吏人,出律题三道,成绩合格者须口诵所答内容,中者即补正名,理劳考。其自叙劳绩,官员为之陈请者,特免口诵,称为优试。几优试者,皆中选。宋代铨试方式之一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六四《陆绍墓志》: “(绍) 曾祖大羽真、南部尚书、使持节、散骑常侍、都督诸军事、定州刺史,酒泉公。”参见“羽真”。
1、官名合称,指郡守及县令。郡守掌治其郡,县令掌治其县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攻陈,陈守令皆不在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守,郡守也。令,县令也。”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刺史、守令多出其门。”又《后汉书·卢芳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六品,隶宣徽院。掌弘州(今山西大同东)输纳米面等务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,秦汉皆置,掌地方漆树种植和漆的生产。睡虎地《秦简·秦律杂抄》:“漆园殿,资啬夫一甲。”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常寺,掌郊庙社稷等事,有令、丞,兼领郊祠、崇虚二局丞,掌五郊群神、五岳四渎神祀及道士簿帐等事。隋朝有令、丞等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置阴室丞,守视阴室。唐朝有令、丞,掌宗庙开阖、
官名。魏晋北朝与二千石郎互称,为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。参见“二千石郎”。
官名。即录事参军。官名。亦称录事参军,晋始置,本为公府官,非州郡之职。掌总录众曹文簿,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置之。自东汉起州吏有主薄,亦掌文书之事。隋初合并州军府与州府两系佐吏,于州唯置录事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。《北齐书·皮景和传》:“又除并省五兵尚书,天统元年(565),迁殿中尚书。”其职掌与“五兵尚书”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