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政院院长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平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平政院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平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平政院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丞相的属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唐府兵十六卫中的两卫。即“左右武卫”,见该条。
见“国史院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实录院的长官。见“国史院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正四品下阶文散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以左中散大夫改置,为从五品寄禄官。金、元皆置,为文散官四十二阶第十四阶。金从三品下;元从二品,宣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履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治理民众。以牧人养畜,比喻人君或官吏管理民众。《管子·牧民》: “凡有地牧民者,务在四时,守在仓廪。”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前锋参领”。
即“莫弗纥”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礼部四司之一,简称“主客司”。明初沿前制,于礼部设主客部。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部为清吏司。掌土司及诸蕃朝贡接待、赏赐之事,兼提督会同馆。初设郎中一人、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,分掌司
官名。金置,为尚药局的属官。见“尚药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