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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准中士、下士
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有质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;廛人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质人专司市肆中买卖货物价格的估计与核定,以防止不法商人抬高物价或欺骗买主。廛人掌理征收市中各种税收,如货物税、房税、地税等。汉大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,东汉属大司农,晋又转属少府,南齐转属太府。北魏无考,北周因之在地官府司市下大夫之下设平准中士,正二命;平准下士,正一命,所掌即前代平准令丞之职,主平物价,使相依准。参见“平准令丞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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