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董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官名。简称贵州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一人,宣德(1426—1435)中增设二人,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设置,见“泉币司”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》有“夏国吕宁拽浪撩黎”,吕宁为拽浪撩黎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一四二“庆历三年七月”条下译作“吕尼”,《续通志》译作“垒宁”,《宋史·夏国传》译作“令
周朝称职司祭祀礼仪的官员。《周礼·春官·小宗伯》: “若军将有事,则与祭有司将事于四望。”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部务,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尚书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巡警部的长官,见“巡警部”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京兆尹,秩比千石,东、西两市均设,主管市政及城内商业贸易。新莽以长安为常安,东、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,东市称京,西市称畿东汉仍置,减为六百石。官名。西汉在长安设市令,属京兆尹,秩比千石,
官名。东汉章帝建初元年 (后76)罢西域都护,军司马班超留于阗,绥集诸国。八年,以超为西域长史,亦称将兵长史,掌管西域事务。和帝永元三年 (后91)复置西域都护,遂为都护属官。永初元年 (107) 悉
官名。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长官,各置一员,正四品下,领本府之属以宿卫,而总其府事。②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长官,各置一员,从四品上,领本府之属以宿卫,而总其府事,高宗永徽三年(652)改为旅贲
唐朝中书省议论军国大事,中书舍人各执所见,分别署名,谓之五花判事; 所署意见由中书侍郎、中书令审覆后,交门下省驳正,然后由尚书省颁下执行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