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市易务

市易务
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五年(1072)置,掌乘时贸易,平抑物价,以通货财,及召人抵当借钱出息等事物,设提举官。不久以在京商税院、杂卖场、杂买务隶属提举市易务,并以榷货务为市易西务下界,市易务为市易东务上界。六年,隶都大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。不久改称都提举市易司,兼领诸州市易务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府寺。元丰七年(1084)改市易下界为榷货务,上界为市易务。哲宗元符二年(1099),改市易务为平准务。


官署名。为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新法的机构。熙宁五年(公元1072年)置于汴京及各地,主官为监官与提举官。其职掌为估定物价;平价收购滞销货物,到市场缺货时再销售出去;借贷官钱或赊售货物给商贩,收取一定利息;采购三司所属各司、库、务需要的物资。次年将汴京的市易务改名为都提举市易司,成为总的机构,兼领诸州市易务。元丰七年(公元1074年)又改市易上界为市易务,亦为都提举市易司的下属机构。参见“都提举市易司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

    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党政军最高指挥者,由国民党总裁充任。见“国防最高委员会”。

  • 岳伯

    指封疆大吏。尧时有四岳,分掌四方诸侯;周有方伯,为诸侯之长。后代把四岳方伯简化为岳伯,并用来指封疆大吏。《明诗别裁五·(何景明)陇石行送徐少参》:“熊轼朱幡今岳伯,豸冠白笔旧台臣。”

  • 文书名。① 军中文书统称。凡征召、罪责、晓慰等皆用之。② 朝廷有大征讨,为申明出师之名,晓谕将士奋力诛讨而颁布的文告。

  • 邪臣

    邪恶不正行为不端谋朝乱政的大臣。《韩非子·饰邪》:“彼法明则忠臣劝,罚必则邪臣止。”《史记·吴王濞列传》:“今者主上兴于奸,饰于邪臣,好小善,听谗贼,擅变更律令,侵夺诸侯之地。”

  • 中都官吏

    凡指在京都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。”注:“中都官吏,在京师之官吏也。”

  • 正授

    官员任用种类之一。唐制,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。《通典·职官一》说:“凡正官皆称行、守,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,阶卑而官高者称守,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。”

  • 管理国子监事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特设管理国子监事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一人,于满、汉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。统辖祭酒以下各官,总理监事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官名。清制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始特简

  • 玉津园

    苑园名。见“提点在京四园苑所”。

  • 举谣言

    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。谣言,指民间的讽刺歌谣,即民间舆论,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。《后汉书·刘陶传》:“光和五年,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、二千石为民蠹害者。”注:“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。”

  • 判尚书都省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,尚书令、仆射、左右丞、左右司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,不任实职,设判尚书都省事一人,以诸司三品以上官或翰林学士充任,总领尚书都省事及集议、定谥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