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晋南北朝时期都督所统辖的区域。东汉末年军事扰攘,于是有都督制度的兴起。都督本为统军而设,然而在军事时期都督既握军权,势必凌驾于刺史之上,干涉民刑诸政。自西晋末年起且例兼治所之州刺史,并能节制治所以外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三品蕴位。属流外官,地位很低。
清朝太医院所属之医疗机构。即大方脉、小方脉、伤寒、妇人、疮疡、针灸、眼、咽喉、正骨等科。初为十一科,后痘疹科归小方脉、口齿科归咽喉科。各科分别治疗各种疾病。院属御医、吏目、医士等医官,均须各精一科。光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置。掌存贮北京建造宫殿所剩木料。
官名。唐宗正寺所属有诸太子庙、令各一人,从八品上,掌洒扫开闭庙门,四时祭享。丞各一人,正九品下,所属有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即“吐蕃等处招讨使司”。
官名。北齐祠部尚书所属有起部曹,“掌诸兴造工匠等事”,以郎中一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石器。
官名。唐代设此官,为散官,无职事;诏除,而非正式加官。参看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八》。宋也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,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。孝文帝太和十八年(公元494年)制定,据《魏书·文帝纪》的记载,其内容为:“三载一考, 考即黜陟。……各令当曹考其优劣,为三等。……上上者迁之, 下下者黜之, 中中者守其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