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街僧录司
官署名。唐代始置左右街僧录司,宋代沿置,属鸿胪寺。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。
官署名。唐代始置左右街僧录司,宋代沿置,属鸿胪寺。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之事。
宋朝正任刺史简称。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汉代已有由他官知尚书事之例,所以称“知”者,因其所任官职本与其事无关,由别敕规定,使其得以参掌或典知某种事务。自魏晋以后,此种别敕知参之制逐渐盛行,或称知, 或称典知, 或称总知,
官名。两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僚属之一,亦作中兵参军事。掌本府中兵曹事务,兼备参谋谘询。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。东晋南北朝沿置。唯东晋末至南朝宋改置中直兵参军,兼领中兵、直兵二曹。南齐、梁、陈则分置中兵
官名。北宋初置,为一方军事统帅,掌军旅屯戍、攻防等事务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政称都总管。辽朝有兵马都部署,属北面边防官。官名。五代时后唐设此官,为战时指挥部分军队的指挥官。宋初沿袭后唐制度,后来在接近辽
官署名。即内教坊,唐武则天如意元年(692)改此名,以宦官为使; 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内教坊。官署名。即内教坊,掌女乐。唐武德后,在禁中置内教坊。武后如意元年,改称云韶府,以中官为使。见《新唐书
①地位较高的官吏。战国秦官制,年俸二百石至四百石粮谷的官吏皆称长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仓律》: “长吏相杂以入禾仓及发。”汉朝一般称六百石以上官吏为长吏。然县丞(尉)秩虽四百石至二百石,亦与县令(长)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,掌各种盐类的收藏和保管,下设盐仓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派驻尚书省主客曹监察政务、兼理曹事的内廷官员。《魏书·尉羽传》:“驾部令,转主客给事。”位次主客给事中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三品上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置于四川纳溪县(今四川纳溪县),掌该处盐政、马政。设司令,以常选官为之,司丞,以内使为之。十三年罢,寻复置。十五年改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进行管理。后革该司。
清朝袭爵之制。天聪五年(1631)初定世袭之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,准子孙世代承袭。凡世爵皆有袭次,其不计袭次与国长存者,则加“世袭罔替”。宗室中亲王加“世袭罔替”者即俗称之“铁帽子王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