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参赞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官名。①工匠师傅。《左传·隐公十一年》:“周谚有之曰: ‘山有木,工则度之。’”②乐官。《尚书·虞书 ·益稷》: “工以纳言。”孔安国传: “工,乐官。”1、官吏。《诗·周颂·臣工》:“嗟嗟臣工。”注
光禄寺内部机构名。清置,有满汉署正共二人,笔帖式二人(均由堂官在各署司员中酌派),经承二人,每月将四署及银库支销钱物汇造黄册,移送典簿厅,按月奏销。
吏员名。南朝宋时曾于尚书省置曹干二十人,分领于诸曹,主文书,其地位低于令史,见《宋书·庾炳之传》。他朝无闻。
官场用语。唐朝吐蕃等少数民族人来归,称归明。北宋时契丹人及流落辽国之汉人、南宋时女真人来归,或溪峒首领纳土归顺,皆称归明人。归明官年二十五以上,许注授官职,添差不厘务差遣。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 “泰和六年(公元1206年)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;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。俾催检纲运,营护堤岸。为府三,……州十二,……县三十三”。
选举制度。唐朝一种打破格限选拔人才的铨选办法。《唐会要》卷五四《中书省》: 大和五年(831)中书门下奏,“设博学宏词、书判拔萃、三礼、三传、三史等科目以待之”宋朝简称宏博科。参见“词科”。科举制科之
使职名。掌天子车驾仪仗次第。唐开成五年(840)葬文宗,以兵部尚书王起为之。五代沿置,多以兵部尚书充任。宋初始改以他官充任,太宗太平兴国九年(984)始铸其印;真宗大中祥符(1008—1021)以后,
官名。北魏置。负责户籍的清定。《魏书·外戚传上》: “太和(477—499)中初立三长,以(闾)庄为定户籍大使,甚有时益。”
官署名。即殿中省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省。元成宗元贞二年(1296)复置,秩正三品。掌皇后中宫财赋等事务,以中御卿为长官。大德四年(1300),改称中政院。官署名,汉
官署名。即“武库清吏司”。官署名。明置,全名为“武库清吏司”,掌兵器、符勘等。详“武库清吏司”条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一·兵部》。